产品参数 | |
---|---|
产品价格 | 电议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5.2气割完毕后,应在切割件上注明工程名称、零件编号及所属班组。
5.3切割后零件的外观质量应作为常规项目进行检查,如切割后零件的外形尺寸、断面光洁度、槽沟、断口垂直度、坡口角度、钝边高度、局部缺口、毛刺和残留氧化物;气割后零件的允许偏差如下表所示:
气割的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备注
零件宽度,长度±2.0 手工、半自动、直条
±1.0 数控切割
切割面平面度 0.05T,且不大于1.5
割纹深度 0.2
局部缺口深度 1.0
与板面垂直度不大于0.025T
条料旁弯不大于3mm
坡口角度±2.5°
钝边±1.0mm
5.4无论是利用多头直条及数控切割进行主材下料或利用半自动切割进行小件加工、坡口加工,切割断面上深度超过1mm的局部缺口、深度大于0.2mm的割纹以及断面残留的毛刺和熔渣,均应给予焊补和打磨光顺。
5.5主材切割完毕后,应进行标识,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构件编号、构件规格、构件材质及所属钢板的炉批号。